警察工作沒有激情只會越來越勞累
2017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有361名人民警察因公犧牲,6234人因公負傷。因勞累過度猝死在工作崗位上的公安民警有246人,占了所有犧牲民警總數的近7成。有1820名民警因長期高強度積勞成疾患職業重病身故,因公犧牲民警平均年齡43.5歲。
從警20年了,從一個毛頭小子磨礪為了一位淡定大叔,頭發白了,身體壞了,但入警時的熱情沒變,曾經的執著沒變,可是,法律越來越懂了,經驗越來越多了,而我卻感覺越來越累了。
我知道我比不上清潔工人辛苦,我知道我比不上新疆同行危險,可是我卻感覺越來越力不從心。
是我老了嗎?不是,我依然像小伙子一樣打拼。是我倦了嗎?沒有,我仍舊強迫癥般的想破獲所有案件。為何我卻感覺越來越累了?
一、執勤越來越多,責任越來越大。
我剛上班那會兒,沒記得有那么多勤務,無論男女老幼、老弱病殘全所一起上的勤務更是少之又少,而如今,好像隨意來個勤務就是一級警衛,就是全派出所全員參與。
1、預防性執勤越來越多了
不管哪個部門得到什么消息:將會在某個地方發生什么事(比如非法聚集等),警察都要像真發生了一樣提前站崗。其實我不反對這種預防性執勤,但是這種99%都不會發生任何問題的勤務,警察卻要嚴陣以待的踏踏實實在戶外站一天,期間得不到任何休息。偶爾1%的問題真發生了,警察也不是雷厲風行的將人群立即帶離,而是像居委會大媽一樣做工作勸離,毫無任何震懾,毫無任何處罰。結果導致類似的事件,成了聚集群眾來了勸,勸了走,走了再來,來了再勸的無限循環的死結。有些上級部門怕出事不敢擔責,沒有不安排執勤的擔當,更沒有敢于處罰群體性事件的魄力,只得苦了一線警察,一遍又一遍的重復著昨天的“故事”。
3、商業性執勤越來越多了
近些年來國外利用商演發動暴恐襲擊的越來越多,中國在暴力恐怖事件的防范上是一枝獨秀的,但在國內卻因人口眾多,發生過商演踩踏事故。能徹底防止暴恐事件和踩踏事故的唯一方法就是禁止商演,但是那是不可能的。既然無法禁止商演,就只能動用大量的警力去為商演執勤,分解責任,即使商演的規模只有幾千人,即使某些商演的明星罵警察滾出去,警察依然要忍辱負重的維持秩序和安全警衛。
4、推責性執勤越來越多了
還有更多的勤務因為太過重要或不能有一點的閃失,一線被安排執勤的人數越來越多,導致基層所隊老弱病殘一起上,同時,執勤不僅細化執勤區域,還層層簽訂責任狀。簽責任狀和細化區域,不過是分解責任,在一旦出現問題后,一線警察都是某些地方領導的責任的第一緩沖區。有些執勤崗位的安排實在沒有必要,甚至有些勤務的安排都沒有必要,但因誰也不敢保證不會發生問題,所以執勤崗位密了又密,執勤人員加了又加,而督察部門更是在凌晨三四點鐘睡了一覺之后,來檢查這些徹夜不眠的一線執勤點。
二、警情越來越多、反饋越來越繁瑣。
我剛上班那會兒是沒有這么多警情的,群眾從內心就認為打不開門、買虧了退貨都不是警察該管的事。我剛上班那會兒警情處理也是沒有如此繁瑣的,那時雖然是電話派警,但出警民警都會將每一個警情詳細反饋給派警中心,基層的民警語言匯報,派警中心的民警認真記錄,分工合作,甚是和諧。
而現在,真正的屬于警察管轄的警情沒有幾個,上樹抓貓、下河救狗的警情被源源不斷派來,盡管三番五次的強調接警臺不再受理“非警務活動”,而日子一天天過去了,一線該是什么樣還是什么樣。一個省會級城市,每年的接警量都是幾百萬起,而這幾百萬起警情,都是由派出所民警一一去化解的。報警60%以上都是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糾紛和其他無效警情,面對誰都不是敵人的人民內部矛盾,只能急不得、燥不得,只能像警察做錯了什么似的兩頭說好話盡心調解,累腦累心,每出完一個警,就覺得自己離警察這個職業又遠了一些,離居委會大媽的身份又近了一些。
現在的接警臺也更加規范,規范的有些不實用,規范的有些太繁瑣。電腦打印的接警單,電腦上要填寫反饋,紙質的單子也要填寫反饋,甚至有些重大的還要電話再反饋、郵箱再反饋、手機短信再反饋······一線警察本來出警已經夠累的了,而這些重復勞動還必須出警民警、輔警去做,讓他們累完身體再累心!甚至經常出現出警五分鐘,反饋半小時的本末倒置。
輿論導向越來越多元化,警情處置也是越來越復雜,以前敢說的話,現在都不敢說了;以前敢做的決定現在都不敢做了,越來越多擔當的教訓,只會讓出警民警在心里默念:警察不是萬能的,對不住了,我也是為了保住飯碗。可以調解的小糾紛因為害怕被炒作“不合法”,只能依法行事,該勸去法院的去法院,該勸去工商的去工商。在戰戰兢兢出警的同時,還要反復考慮哪一個動作或哪一段言語可能會被人掐頭去尾的炒作,還要反復考慮嫌疑人逃跑要不要追,對方襲警要不要制服,追到什么程度、制服到哪個階段······
很多人說,出警拼的不是勇氣,是運氣,話雖有些過,但一線實踐的經驗告訴我們,想要增加自己的運氣值,法寶就是,態度軟一點、心態好一點、武力減一點,較真少一點。這一天的警出下來,精神緊張的就像在幾百米的高空走了一天無安全保護的鋼絲!
三、報表越來越多,越來越事無巨細。
很多上級部門但凡要數字,從不去下基層調研,只管向基層伸手,而且很多數字就是上周才剛剛統計過的!精神病人要摸底,印刷旅業要統計,消防檢查要拍照,犬類管理要信息等等等等。治安民警忙著處理案件,社區民警和內勤民警不是在報表就是在完成報表的路上。然而,令人心寒的是,這些數字活著的意義就只是在一些表中,不僅下次統計的時候會再找你要一次,而且表報了無數次、隱患整改意見報了無數次,有些問題還是老樣子,沒有任何改變,因為公安的權限是有限的,在依法治國的前提下,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框架中,單憑公安一家,很多問題是無法解決的。
同時,每新成立一個部門,就要再多伸一只要報表的手,以往有的舊部門,為了緩解審美疲勞,又會變著花樣的再改良一些報表,這些報表是有用的沒用都會事無巨細。看著年輕的內勤小妹,憔悴的面容上寫著:我的世界沒有詩和遠方,只有Word和Excel。
四、案件越來越多,處理越來越復雜。
法律刑期越改越輕,證據規格越來越嚴,辦案成本越來越高、犯罪成本越來越低,對法律的不敬畏,讓越來越多的“壞蛋”敢于鋌而走險。而那些在違法犯罪道路上摸爬滾打了多年的“老司機”,早已摸清了公安機關的弱點和命門,抓不住是賺的,抓住了,“零口供”、“吃異物”、“裝死”、“自殘”玩的樣樣精通,讓一線民警敢怒不敢言,他們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越來越猖狂的反復犯罪,導致發案率越來越高,案件越積越多。
我剛上班那會兒,處理一個人需要三四份筆錄,兩三張程序文書,而現在越來越注重程序正義,甚至一個案卷只有兩份筆錄,卻有幾十張程序文書。
受害人給公安機關準備了一頁紙的證據,以前簽個名按個手印就可以了,現在要開具調取證據通知書、提取筆錄、接受證據清單以證明證據來源的合法性。行政案件制作的筆錄,刑事案件不做證據,需要把原筆錄再找當事人再重新記錄一遍,一模一樣的筆錄,辦案民警費事勞神的把當事人找來,滿滿幾頁紙的重復制作一比筆錄,其實目的就是為了換個筆錄頭。這種做法是不是太教條了,是不是太浪費司法資源了?
檢察院和法院都是有自行偵查的權力的,而往往案卷訴訟到了檢察院或法院時,有需要簡單補查的內容,兩個部門都會推到公安機關。我曾經就接到過法院的通知,讓公安機關出具一個開庭期間找不到某某人的一行字的證明并加蓋派出所的公章。誰都知道,這不是一張普通的證明,只是一個不愿擔當而把責任扔給基層派出所的扯皮文書。
五、形式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嚴。
過去,對戶籍前臺的民警穿制服的要求不是太嚴格,每次我去戶籍室的時候,總是記得她們和來辦事的群眾有說有笑的。現在不僅天天要求穿制服、不茍言笑,還要盤頭,還要淡妝,還要有飲水機、老花鏡、無線WiFi。當我們天天喝著燒開的自來水、開著自己的流量在手機的微信群內報送各種信息時,不免有些心生嫉妒,而戶籍前臺的老花鏡、印泥、簽字筆更是一月七八個的丟,丟了還必須立即補全,不然就要扣分。
過去戶口辦不了的就是辦不了,能變通的戶籍警也會幫著想辦法找上級協調;現在戶口辦不了的真不敢說哪個辦不了,要求越來越嚴苛的上級主管部門,卻在面對群眾投訴時,卻“禮讓三分”,要么讓派出所負責給群眾做好解釋工作,要么會破例“特事特辦”,上級部門回避矛盾的隱形人和不愿“麻煩粘身”的老好人,讓我看到堅持原則的戶籍室的女警經常被群眾罵哭。每天都是“高高興興上班去,哭哭啼啼回家來”,心能不累嗎?
不僅是前臺,派出所的值班室,困了不能躺著、歪著、斜著,不困不能玩手機、看電影、吃零食,不僅要正襟危坐,還要有專門的披紅掛綠的引導員。值班就是來享受“高壓”的,哪怕保證不耽誤出警,也不要妄圖用任何放松來排解壓力,并且每天都會有監控頭的抓拍通報。天天生活在死氣沉沉的高壓鍋里,心能不累嗎?
每個派出所都有警務公開欄,每一名民警的姓名、照片和手機號碼都被天天掛在墻上展示,有好幾次我因去看守所提訊嫌疑人需要上交手機,導致沒有及時接聽群眾的電話而被投訴。群眾電話打過來,不管你是不是因為抓人沒有接聽,不管你是不是因為提訊不能接聽,不管你是不是因為三天沒合眼無力接聽,都會一個投訴打過去;而讓我更累的是,上級部門不管你為什么沒有接聽,不及時接群眾電話就要扣分,就是漠視群眾疾苦的思想作風問題,要批評,要寫檢查。哪怕是一個機器人,也有要充電的時候,而在有些上級部門眼中,則要求一線警察必須是一個“電量常滿”的鋼鐵俠!
六、一線警察“越跑越少”,基層派出所“有效警力不足”
因為目前派出所工作的嚴酷性,越來越多的年輕派出所民警想方設法通過各種途徑調離基層,而新畢業及新招聘的新警更是提前拒絕了派出所的橄欖枝,目前基層派出所民警年齡結構和數量與機關形成巨大反差,一般基層派出所平均年齡在四十五歲左右,很多工作了盡20年的派出所民警,在20年前是派出所最年輕的民警,在20年后仍然是最年輕的民警,55歲以上還在出警辦案的民警不足為奇。
也有很多地方部門為了應付中央“充實基層”的檢查,將機關或業務大隊中年紀較大的民警分流給基層派出所,牢牢攥著自己單位的“小鮮肉”不放手,甚至繼續以警力分流缺少人手為由爭搶應屆畢業生。部分“下派鍛煉”的機關警力,更是因為工資福利、人事關系、考核評定都在原單位,始終認為自己是待不長的“臨時工”,不學業務,不干工作,天天細數重回機關的日子。因此,看似有的派出所人員眾多,其實都是“老弱病殘”,無生機無活力,一線派出所并不是警力不足,而是“有效警力不足”。
總之一句話:好看的不實用、實用的不好看。當部分上級機關在制定和執行措施都在忙于脫責和追求看上去很美的務虛的時候,不僅人民群眾不滿意,基層民警也會越來越累!
一線警察雖牢騷頗多,但在大是大非上從來沒有忘記自己的責任和身份,無論遇到何種困難,他們都在努力堅持、砥礪前行。有牢騷,是因為他們還愛這個職業,還想這個行業越來越好。每當看到那些上一秒還在發著牢騷,下一秒有警立即出發的一線民警,我不禁想到了我們常說的一句話:我是警察,我有我的責任!
從警20年了,從一個毛頭小子磨礪為了一位淡定大叔,頭發白了,身體壞了,但入警時的熱情沒變,曾經的執著沒變,可是,法律越來越懂了,經驗越來越多了,而我卻感覺越來越累了。
我知道我比不上清潔工人辛苦,我知道我比不上新疆同行危險,可是我卻感覺越來越力不從心。
是我老了嗎?不是,我依然像小伙子一樣打拼。是我倦了嗎?沒有,我仍舊強迫癥般的想破獲所有案件。為何我卻感覺越來越累了?
一、執勤越來越多,責任越來越大。
我剛上班那會兒,沒記得有那么多勤務,無論男女老幼、老弱病殘全所一起上的勤務更是少之又少,而如今,好像隨意來個勤務就是一級警衛,就是全派出所全員參與。
1、預防性執勤越來越多了
不管哪個部門得到什么消息:將會在某個地方發生什么事(比如非法聚集等),警察都要像真發生了一樣提前站崗。其實我不反對這種預防性執勤,但是這種99%都不會發生任何問題的勤務,警察卻要嚴陣以待的踏踏實實在戶外站一天,期間得不到任何休息。偶爾1%的問題真發生了,警察也不是雷厲風行的將人群立即帶離,而是像居委會大媽一樣做工作勸離,毫無任何震懾,毫無任何處罰。結果導致類似的事件,成了聚集群眾來了勸,勸了走,走了再來,來了再勸的無限循環的死結。有些上級部門怕出事不敢擔責,沒有不安排執勤的擔當,更沒有敢于處罰群體性事件的魄力,只得苦了一線警察,一遍又一遍的重復著昨天的“故事”。
2、壯膽性執勤越來越多了
3、商業性執勤越來越多了
近些年來國外利用商演發動暴恐襲擊的越來越多,中國在暴力恐怖事件的防范上是一枝獨秀的,但在國內卻因人口眾多,發生過商演踩踏事故。能徹底防止暴恐事件和踩踏事故的唯一方法就是禁止商演,但是那是不可能的。既然無法禁止商演,就只能動用大量的警力去為商演執勤,分解責任,即使商演的規模只有幾千人,即使某些商演的明星罵警察滾出去,警察依然要忍辱負重的維持秩序和安全警衛。
4、推責性執勤越來越多了
還有更多的勤務因為太過重要或不能有一點的閃失,一線被安排執勤的人數越來越多,導致基層所隊老弱病殘一起上,同時,執勤不僅細化執勤區域,還層層簽訂責任狀。簽責任狀和細化區域,不過是分解責任,在一旦出現問題后,一線警察都是某些地方領導的責任的第一緩沖區。有些執勤崗位的安排實在沒有必要,甚至有些勤務的安排都沒有必要,但因誰也不敢保證不會發生問題,所以執勤崗位密了又密,執勤人員加了又加,而督察部門更是在凌晨三四點鐘睡了一覺之后,來檢查這些徹夜不眠的一線執勤點。
二、警情越來越多、反饋越來越繁瑣。
我剛上班那會兒是沒有這么多警情的,群眾從內心就認為打不開門、買虧了退貨都不是警察該管的事。我剛上班那會兒警情處理也是沒有如此繁瑣的,那時雖然是電話派警,但出警民警都會將每一個警情詳細反饋給派警中心,基層的民警語言匯報,派警中心的民警認真記錄,分工合作,甚是和諧。
而現在,真正的屬于警察管轄的警情沒有幾個,上樹抓貓、下河救狗的警情被源源不斷派來,盡管三番五次的強調接警臺不再受理“非警務活動”,而日子一天天過去了,一線該是什么樣還是什么樣。一個省會級城市,每年的接警量都是幾百萬起,而這幾百萬起警情,都是由派出所民警一一去化解的。報警60%以上都是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糾紛和其他無效警情,面對誰都不是敵人的人民內部矛盾,只能急不得、燥不得,只能像警察做錯了什么似的兩頭說好話盡心調解,累腦累心,每出完一個警,就覺得自己離警察這個職業又遠了一些,離居委會大媽的身份又近了一些。
現在的接警臺也更加規范,規范的有些不實用,規范的有些太繁瑣。電腦打印的接警單,電腦上要填寫反饋,紙質的單子也要填寫反饋,甚至有些重大的還要電話再反饋、郵箱再反饋、手機短信再反饋······一線警察本來出警已經夠累的了,而這些重復勞動還必須出警民警、輔警去做,讓他們累完身體再累心!甚至經常出現出警五分鐘,反饋半小時的本末倒置。
輿論導向越來越多元化,警情處置也是越來越復雜,以前敢說的話,現在都不敢說了;以前敢做的決定現在都不敢做了,越來越多擔當的教訓,只會讓出警民警在心里默念:警察不是萬能的,對不住了,我也是為了保住飯碗。可以調解的小糾紛因為害怕被炒作“不合法”,只能依法行事,該勸去法院的去法院,該勸去工商的去工商。在戰戰兢兢出警的同時,還要反復考慮哪一個動作或哪一段言語可能會被人掐頭去尾的炒作,還要反復考慮嫌疑人逃跑要不要追,對方襲警要不要制服,追到什么程度、制服到哪個階段······
很多人說,出警拼的不是勇氣,是運氣,話雖有些過,但一線實踐的經驗告訴我們,想要增加自己的運氣值,法寶就是,態度軟一點、心態好一點、武力減一點,較真少一點。這一天的警出下來,精神緊張的就像在幾百米的高空走了一天無安全保護的鋼絲!
三、報表越來越多,越來越事無巨細。
很多上級部門但凡要數字,從不去下基層調研,只管向基層伸手,而且很多數字就是上周才剛剛統計過的!精神病人要摸底,印刷旅業要統計,消防檢查要拍照,犬類管理要信息等等等等。治安民警忙著處理案件,社區民警和內勤民警不是在報表就是在完成報表的路上。然而,令人心寒的是,這些數字活著的意義就只是在一些表中,不僅下次統計的時候會再找你要一次,而且表報了無數次、隱患整改意見報了無數次,有些問題還是老樣子,沒有任何改變,因為公安的權限是有限的,在依法治國的前提下,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框架中,單憑公安一家,很多問題是無法解決的。
同時,每新成立一個部門,就要再多伸一只要報表的手,以往有的舊部門,為了緩解審美疲勞,又會變著花樣的再改良一些報表,這些報表是有用的沒用都會事無巨細。看著年輕的內勤小妹,憔悴的面容上寫著:我的世界沒有詩和遠方,只有Word和Excel。
四、案件越來越多,處理越來越復雜。
法律刑期越改越輕,證據規格越來越嚴,辦案成本越來越高、犯罪成本越來越低,對法律的不敬畏,讓越來越多的“壞蛋”敢于鋌而走險。而那些在違法犯罪道路上摸爬滾打了多年的“老司機”,早已摸清了公安機關的弱點和命門,抓不住是賺的,抓住了,“零口供”、“吃異物”、“裝死”、“自殘”玩的樣樣精通,讓一線民警敢怒不敢言,他們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越來越猖狂的反復犯罪,導致發案率越來越高,案件越積越多。
我剛上班那會兒,處理一個人需要三四份筆錄,兩三張程序文書,而現在越來越注重程序正義,甚至一個案卷只有兩份筆錄,卻有幾十張程序文書。
受害人給公安機關準備了一頁紙的證據,以前簽個名按個手印就可以了,現在要開具調取證據通知書、提取筆錄、接受證據清單以證明證據來源的合法性。行政案件制作的筆錄,刑事案件不做證據,需要把原筆錄再找當事人再重新記錄一遍,一模一樣的筆錄,辦案民警費事勞神的把當事人找來,滿滿幾頁紙的重復制作一比筆錄,其實目的就是為了換個筆錄頭。這種做法是不是太教條了,是不是太浪費司法資源了?
檢察院和法院都是有自行偵查的權力的,而往往案卷訴訟到了檢察院或法院時,有需要簡單補查的內容,兩個部門都會推到公安機關。我曾經就接到過法院的通知,讓公安機關出具一個開庭期間找不到某某人的一行字的證明并加蓋派出所的公章。誰都知道,這不是一張普通的證明,只是一個不愿擔當而把責任扔給基層派出所的扯皮文書。
五、形式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嚴。
過去,對戶籍前臺的民警穿制服的要求不是太嚴格,每次我去戶籍室的時候,總是記得她們和來辦事的群眾有說有笑的。現在不僅天天要求穿制服、不茍言笑,還要盤頭,還要淡妝,還要有飲水機、老花鏡、無線WiFi。當我們天天喝著燒開的自來水、開著自己的流量在手機的微信群內報送各種信息時,不免有些心生嫉妒,而戶籍前臺的老花鏡、印泥、簽字筆更是一月七八個的丟,丟了還必須立即補全,不然就要扣分。
過去戶口辦不了的就是辦不了,能變通的戶籍警也會幫著想辦法找上級協調;現在戶口辦不了的真不敢說哪個辦不了,要求越來越嚴苛的上級主管部門,卻在面對群眾投訴時,卻“禮讓三分”,要么讓派出所負責給群眾做好解釋工作,要么會破例“特事特辦”,上級部門回避矛盾的隱形人和不愿“麻煩粘身”的老好人,讓我看到堅持原則的戶籍室的女警經常被群眾罵哭。每天都是“高高興興上班去,哭哭啼啼回家來”,心能不累嗎?
不僅是前臺,派出所的值班室,困了不能躺著、歪著、斜著,不困不能玩手機、看電影、吃零食,不僅要正襟危坐,還要有專門的披紅掛綠的引導員。值班就是來享受“高壓”的,哪怕保證不耽誤出警,也不要妄圖用任何放松來排解壓力,并且每天都會有監控頭的抓拍通報。天天生活在死氣沉沉的高壓鍋里,心能不累嗎?
每個派出所都有警務公開欄,每一名民警的姓名、照片和手機號碼都被天天掛在墻上展示,有好幾次我因去看守所提訊嫌疑人需要上交手機,導致沒有及時接聽群眾的電話而被投訴。群眾電話打過來,不管你是不是因為抓人沒有接聽,不管你是不是因為提訊不能接聽,不管你是不是因為三天沒合眼無力接聽,都會一個投訴打過去;而讓我更累的是,上級部門不管你為什么沒有接聽,不及時接群眾電話就要扣分,就是漠視群眾疾苦的思想作風問題,要批評,要寫檢查。哪怕是一個機器人,也有要充電的時候,而在有些上級部門眼中,則要求一線警察必須是一個“電量常滿”的鋼鐵俠!
六、一線警察“越跑越少”,基層派出所“有效警力不足”
因為目前派出所工作的嚴酷性,越來越多的年輕派出所民警想方設法通過各種途徑調離基層,而新畢業及新招聘的新警更是提前拒絕了派出所的橄欖枝,目前基層派出所民警年齡結構和數量與機關形成巨大反差,一般基層派出所平均年齡在四十五歲左右,很多工作了盡20年的派出所民警,在20年前是派出所最年輕的民警,在20年后仍然是最年輕的民警,55歲以上還在出警辦案的民警不足為奇。
也有很多地方部門為了應付中央“充實基層”的檢查,將機關或業務大隊中年紀較大的民警分流給基層派出所,牢牢攥著自己單位的“小鮮肉”不放手,甚至繼續以警力分流缺少人手為由爭搶應屆畢業生。部分“下派鍛煉”的機關警力,更是因為工資福利、人事關系、考核評定都在原單位,始終認為自己是待不長的“臨時工”,不學業務,不干工作,天天細數重回機關的日子。因此,看似有的派出所人員眾多,其實都是“老弱病殘”,無生機無活力,一線派出所并不是警力不足,而是“有效警力不足”。
總之一句話:好看的不實用、實用的不好看。當部分上級機關在制定和執行措施都在忙于脫責和追求看上去很美的務虛的時候,不僅人民群眾不滿意,基層民警也會越來越累!
一線警察雖牢騷頗多,但在大是大非上從來沒有忘記自己的責任和身份,無論遇到何種困難,他們都在努力堅持、砥礪前行。有牢騷,是因為他們還愛這個職業,還想這個行業越來越好。每當看到那些上一秒還在發著牢騷,下一秒有警立即出發的一線民警,我不禁想到了我們常說的一句話:我是警察,我有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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